重庆大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4 23:37 文章来源: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裁定受理重庆大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川投资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和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共同担任管理人。

人民法院准许大川投资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后,大川投资公司招募了投资人并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受宏观政策及市场原因影响,投资人的投资计划可能有所滞缓。为维护企业的运营价值,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实现成功重整,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川投资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大川投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6日,登记机关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张宏,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股东大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6000万元,出资比例约72.73%;股东重庆大川门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500万元,出资比例约15.91%;股东重庆大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500万元,出资比例约11.36%。股东持有的大川投资公司的股权均已办理股权质押。

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市场建设、市场管理项目的投资;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建筑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

(二)债务人财产情况

 

债务人财产为位于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的“大川国际建材城”,占地面积总计约393224平方米,已建成的房屋面积总计约441259.73 ㎡,由基材区、石材区两部分组成。建材城的房屋多数已经出租且大部分已办理抵押登记。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结合债权申报及审查确认情况,大川投资公司负债总额约28.91亿元。债权数据以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的为准。

、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

3、本招募公告是根据债务人现有材料及实际情况所做的综合性、概括性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也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4、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成功后至比选期间出现重大商业变故且有可能导致丧失商业信誉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无息退还保证金。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多家(不超过两家,含本数)企业法人进行联合投资报名的,必须书面说明联合申报的理由,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在同等条件下劣后于其他单独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4、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5、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的股东或意向投资人的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恶化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直接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意向投资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者优先。

7、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缴纳500万元报名保证金。

、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0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沙坪坝区凤天大道升伟新时空5栋3-6

2)电子邮箱:343711419@qq.com

3)联系人:周华玲;

4)联系方式:18523346167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不得撤回,不得更改

报名材料应同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重整投资报名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3)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债务人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5)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业绩情况介绍;

7)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8)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9)《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要求详见下文);

10)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账户缴纳500万元报名保证金的支付凭证;

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重庆大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631553024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11)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或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报名无效。

《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要求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着重阐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重整投资的具体方式;

2)重整投资拟投入的资金及资金来源计划;

(3)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

4)经营方案。

(二)评选并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

在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评选的方式,确定中选的意向投资人。

1.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意向投资人评选。

2.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评审小组将根据投资方式、重整投资资金计划及来源、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经营方案、履约能力及保障以及《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

3.评审小组评选出的投资方案将公开征求债权人意见,若大多数债权人对某一投资方案没有明确反对意见时,管理人向提交该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签发《中选意向投资人通知书》,并以该投资方案为基础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若大多数债权人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时,评审小组可以从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中另行选择其他投资方案征求债权人意见如无投资方案可供选择的管理人可以另行招募

4.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中选意向投资人通知书》后5日内向管理人账户追加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追加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则自动丧失中选意向投资人身份。有多个意向投资人的,由评审小组在其他意向投资人中评选投资方案公开征求债权人意见。

(三)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对于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款。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报名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一式四份袋密封提交。

(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管理人将以纸质版为评选基础。

(四)经报请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特此公告!

 

 

重庆大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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