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7日以(2019)渝01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债权人重庆渝东医药有限公司对债务人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11月8日以(2019)渝0101破5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近期,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意向函》,愿意参与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为最大化维护东方药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切实保护广大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利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实现重整目标,现管理人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68年,东方药业的前生是万县地区中药厂,为响应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经济建设,1999年与四川成都荣高实业集团公司实施资产重组,成立了现代化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3812.86万元,法定代表人:龚乙,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621170029X。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中西成药及保健食品研制,生产,销售为主,拥有50多年丰富制药经验的中药现代化生产企业。公司位于万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区高峰医药产业园内,占地140亩,办公及生产区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是西南地区最大的中药制药企业之一。现有员工417人,其中大中专以上学历182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1人,高中级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药师30人。
重庆东方医药产业园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国家级经开区(高峰)内,规划总投资12.6亿元,分三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400亩,总建筑面积200000㎡,购置6立方米低温动态回流提取罐、瓶装联动生产线等生产及配套设备986台套。建设前处理生产线、提取生产线、固体制剂生产线、液体制剂生产线,年产中成药180万件。项目建成后,年产值可达到27亿元,每年可创利税5.5亿元,年提供就业岗位1200人。
目前已建设完成东方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总投资33,700万元,总占地面积86,671.3㎡(约130亩),建筑面积77,029.8㎡;购置设备318台(套)。已形成年产中成药固体制剂颗粒剂4,000吨,丸剂2,000万袋、片剂40亿片、胶囊剂10亿粒,液体制剂2,000吨生产产能,年产产能86,000万元。
根据万州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重整裁定书:东方药业资产总额5.49亿元,负债总额6.22亿元。
(二)主要产品
截至本案受理之日,公司产品主要有片剂、胶囊剂、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等剂型,拥有国家药监局下发的批准文号92个,其中列入国家基本药目录产品23个,地方基药目录产品27个,国家医保目录品种55个。初步形成安神类、肝病类、感冒咳嗽类等十大类特色产品,产品疗效确切,独具市场优势。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三号蛇胆川贝片、中华肝灵胶囊。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品:宁心益智口服液。
重庆市著名商标:神女峰。
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宁心益智口服液、黄连上清颗粒、三号蛇胆川贝片、中华肝灵胶囊、金花明目丸。
重庆市重点新产品;宁心益智胶囊。
全国独家品种及剂型:8个:
独家品种:宁心益智口服液(发明专利)、宁心益智胶囊(发明专利)、三号蛇胆川贝片、金朱止泻片(发明专利,原国家三类新药)、金花明目丸(发明专利,原国家三类新药)、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原国家四类新药);
独家剂型:九味羌活口服液(原国家四类新药)、黄连上清颗粒。
公司十大类特色产品:
1.安神类:以宁心益智口服液、宁心益智胶囊等为代表的7个产品。
2.肝病类:以乙肝解毒胶囊、中华肝灵胶囊等为代表的6个产品。
3.感冒咳嗽类:以三号蛇胆川贝片、九味羌活口服液、蛇胆川贝液、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复方板篮根颗粒等为代表的31个产品。
4.胃病及消化系统类:以陈香露白露片、金朱止泻片、脾胃舒丸、健脾糕片、小儿止泻安颗粒、大山楂丸等为代表的16个产品。
5.心脑血管类:以龟甲养阴片、复方丹参片等为代表的5个产品。
6、抗菌消炎解毒类:以黄连上清颗粒、牛黄解毒片等为代表的4个产品。
7.止痛类:以元胡止痛片、十味活血丸、仙桃草片等为代表的7个产品。
8.儿童类:以小儿止泻安颗粒、肥儿糖浆、健儿素颗粒、大山楂颗粒等为代表的5个产品。
9.妇科类:以女金丸、逍遥丸等为代表的5个产品。
10.其他处方药及OTC普药类:以金化明目丸、金钱草颗粒、当归苦参丸、大活络丸、五苓片、六昧地黄丸等为代表的十几个产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排污许可证》已到期;
2.新区厂房未办理综合验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3.有1项发明专利及6个药品批文涉及权属纠纷,尚处于诉讼中;
4.历时上因生产、销售劣药(大活络丸),存在行政处罚记录;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非吸,涉嫌刑事犯罪。
二、重整可行性分析
虽然东方药业因多种原因导致破产重整,但东方药业曾是一家以中西成药及保健食品研制,生产,销售为主,拥有50多年丰富制药经验的中药现代化生产企业。拥有国家药监局下发的批准文号92个,通过国家GMP认证,厂房、设备设施齐备,有稳定优质的业务渠道,在客户中有良好的口碑。
据了解,目前东方药业在中医药行业仍具备良好的声誉,中医药行业市场上的客户仍然希望东方药业能摆脱困境重新恢复生产,并表示愿意一如继往的支持东方药业的生产发展。
虽然东方药业现已进入重整程序,但经综合分析,导致东方药业进入重整程序的主要原因并非生产经营或市场变化等,而是由于股东之间的利益纷争所致。目前,原东方药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大部分也表示愿意回归东方药业。
东方药业系重庆市万州区的骨干医药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后,政府支持东方药业重整程序的推进,并建立有府院联动机制,对东方药业重整中存在的问题出具有议事纪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出具书面文件,已延期至2021年12月。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东方药业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意向投资人或其管理层、关联方具有中西成药及保健食品研制、生产、销售行业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评审程序
1、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参选材料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订保证金协议,并缴纳重整保证金。评审指标主要包括:
参与重整投资人主体的适格性;投资人的主要业绩及投资实力;对目标公司的整体运营规划;对各类型债权的清偿方案。
2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参选材料且其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保证金的,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
3、经审查存在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可以申请协商确定重整投资人:
(1)重整价值可能急剧丧失,需要尽快确定重整投资人的;
(2)存在其他不适宜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情形,并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同意的。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联合体内部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互相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意向重整投资人出具的具备重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或证明;
5.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及尽调保证金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若届时未招募到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本公告继续有效,以管理人答复为准)。
2.尽调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报名同时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伍佰万元),保证金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万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3068365528
3.尽调安排
管理人在收到尽调保证金后,将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对东方药业进行尽调,届时需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4.尽调保证金的安排
未进入评审环节,或最终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调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发生上述情况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调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并可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转为对东方药业的重整资金。
如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不予退还尽调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5.保密义务
意向重整投资人要求查阅有关债务人的财产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债权表等资料的,管理人应当准许。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等接洽中掌握到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或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三)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与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相关问题,管理人将安排回复。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安排并协调东方药业予以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
(四)提交投资意向函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不论是否进行尽调,均应在本公告到期日后半个月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要求以及东方药业的实际情况,且应包含有未来对东方药业的经营方案和偿债方案。
(五)评审遴选重整投资人
评审期为半个月。评审期内,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出正式重整投资人或备选重整投资人,并对其发送《重整投资人确认函》。
在《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发出一个月内管理人将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征求,并进行谈判。
如管理人依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基本达成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条件,管理人将书面通知重整投资人在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出具《投资承诺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
在重整投资人出具《投资承诺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确定债权人会议时间。《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实施。
如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重整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六、其他事项说明
报名地点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新城路266号10层1号房
联系电话:谢老师:023-58113310
联系邮箱:495606492@qq.com
七、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归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参与东方药业重整,实现东方药业重生。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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