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华纺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5日作出(2021)川092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南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纺织”)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月5日作出(2021)川0923破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促进重整成功,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人根据案件需要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信息
南华纺织前身是国营蓬莱纺织企业,于2002年9月将蓬莱棉花加工纺织厂整体收购改制重组而成,住所地为四川省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南华大道,注册资本5900万元人民币,其中郑学亮出资4130万元(70%),四川省家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770万元(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3738340706A。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棉、化纤、丝绸纺织品、轻化工产品、化纤料、辅料、染料、缝纫线、布匹生产销售等。
(二)重整优势
1.行业优势。南华纺织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生产加工棉、化纤、丝绸纺织品、轻化工产品、缝纫线等产品,先后荣获“优秀民营企业”“改革开放30年四川省行业之星”、“依法诚信纳税企业”等荣誉,是遂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具有丰富的纺织行业经验及上下游渠道优势。
2.厂房优势。南华纺织拥有土地约65145.6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30405.6平方米,工业用地21540平方米,商业用地13200平方米;拥有生产厂房约36000平方米,办公用房约1678平方米,配有五个生产车间及一个成品车间,并配有大量职工宿舍及其他厂房。南华纺织具有10万纱锭的生产能力,也具有进行技改的厂房土地空间。
3.设备优势;南华纺织拥有众多机器设备,包括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如清花FA系列、梳棉青纺A168型机,并条天门FA305C、FA303型机,粗纱天津A456E,A454E型机,细纱上海二纺FA507型机,络筒天津纺CA104MD型机和日本村田株式会社生产的自动络筒机等先进设备。
4.技术优势。南华纺织拥有两百多名技术熟练的纺织工人,若重整成功,能够召集工人随时复工复长,创造效益。
5.政策优势:南华纺织从成立之初就得到了大英县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当地政府多次为促进南华纺织做大做强召开专题研讨会,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营商环境良好。
(三)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2020年11月23日,账面资产总额75904717.50元,负债83680770.14元,净资产为-7776052.64元。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
二、招募方案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4.意向投资人正式报名提交材料时应当同时缴纳500万元保证金;
5.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报名意向书(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基本信息、资产负债等);
3.投资方案;
4.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或有权机构的决议;
5. 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原件;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7.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
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5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四)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者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者按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确认且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实地考察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积极配合。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以进一步洽谈沟通或实地走访考察。
联系地址:四川省大英县郪江东路西段一号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四川南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陈律师(18623399788) 王律师(18883896409)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本次招募的更多详情,可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四川南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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