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重庆地区为数不多的上市公司之一,因经营不善,自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已经面临退市危险。到2007年下半年,朝华科技仍未有起色,而它一旦退市进而破产,不仅对涪陵甚至重庆的经济会造成不可估量的重创,对持有朝华科技股票的千万股民更是灭顶之灾。此时要挽救朝华科技就要让它在2007年能够扭亏为盈,但若单纯依靠企业方的业务经营,这是不可能完成的,只有重整才能在允许的时间里完成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007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债权人杨芳申请朝华科技重整一案。鉴于本案是我市第一家上市公司重整案,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利害关系众多,程序复杂,三中院立案后,经市高院同意,决定由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其中社会中介机构采取竞争方式选出,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出竞标公告。为此,海川公司作了精心的准备工作,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优秀的专业队伍以及在破产清算界留下的良好口碑,最终成功入选为该案清算组中的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
海川公司接受指定后,立即组织成立了朝华科技项目组,进驻重整项目。入场后,面对近百份债权申报材料,面对众多金融机构债权复杂的情况和巨大的金额,面对关联企业之间头绪交错、年代久远的往来关系,面对着永远无法预计的新的补充申报材料……“时间紧迫”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每一个工作人员。通过合理分工、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债权审查—通知补充证据材料—通知申报债权—接受补充债权申报,多个工作同时开展,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为确保工作结果的准确可靠,推进重整计划草案的最终确定,工作人员充分与债权人沟通,为债权人提供交流的平台,将审查意见提前通知债权人,知悉债权人的诉求,在其无异议后,由他们对出具的债权审查意见书签章确认,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成功举行和重整计划草案的顺利通过埋下了伏笔。
最终,海川公司凭借严谨的工作作风,专业的工作团队和优质的服务,仅用了短短十几天,高效率地完成了债权审查工作,为朝华科技东山再起,为千万股民的切身利益,为涪陵地区经济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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