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重庆威特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特嘉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由香港新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Sam Boon Peng Yee为美籍华人。威特嘉公司仅开发了位于巴南区花溪街道的巴比亚·半山项目,项目占地总面积为234.5亩,总建筑规模为45万方,已建设开发体量约为30万方。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欠付金融机构借款、税金、配套费、工程款等各类款项,施工单位、银行等债权人纷纷提起诉讼,导致威特嘉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最终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丧失清偿能力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图为项目现场
威特嘉公司重整案不仅债权人数众多、债权金额大(管理人审核确认了120余家债权人共计7亿余元债权);因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涉嫌破产欺诈及其他不诚信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矛盾尖锐;更面临复工续建后向370余户购房户交房的社会稳定问题。
图为购房户债权人接房现场
二、主要亮点
为保障购房户生存权利,管理人进场后启动了尾房复工续建工程,向购房户顺利交房,消除了社会稳定风险。因债务人前期的不诚信行为,债权人对债务人极度不信任,担心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继续开发巴比亚·半山项目,其债权仍然无法获得受偿,企业自主开发、清偿债权的自救式重整模式难以实施。
图为管理人工作人员接待购房户
为推进重整程序,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融资托管人,由融资托管人投入重整资金,并组建经营管理团队继续开发巴比亚·半山项目,以项目开发价值清偿各类债权。融资托管人招募成功后,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草案中这样安排: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计划;融资托管人负责债务人企业经营管理和安排清偿债权;债权人、债务人、融资托管人、管理人各方代表组成执行监管小组,对重整执行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后已裁定批准。
威特嘉公司重整案中融资托管模式的设定,解决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任危机,有利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和顺利推进重整程序,且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保障了债务人在重整执行期间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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