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重庆隆迪塑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联丰塑胶有限公司、重庆诚联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10年、2004年、2000年,实际控制人均为唐小丽,三家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皆系制造加工、销售塑料橡胶制品,是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中重要传统制造型企业,主要为海尔集团、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配套生产,具有较高的产品知名度及信誉保证。后因产品结构单一、盲目扩大生产,导致三家公司严重缺乏流动资金,无力偿债。2016年8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重庆隆迪塑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交由重庆九龙坡法院审理。法院通过竞争方式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三家公司的管理人。
图为总经理张海先生陪同承办法官检查重整后的企业经营情况
二、主要亮点
申请实质合并重整,最大限度提升三家公司重整价值。经管理人查明,重庆隆迪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在实际控制人唐小丽的控制下运作,经营决策不具有独立性,管理层人员及财务人员混同,生产厂房及土地混用,对外也共同使用“隆迪”一个品牌形象进行宣传,产供销一体化且相互担保现象严重。基于三家公司之间存在高度人格混同,财务上不可区分,为最大限度提升三家公司的重整价值,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向法院申请三家公司合并重整。2017年2月20日,法院裁定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图为承办法官听取企业负责人汇报企业情况
借助“府院联动”机制,灵活引入重整资金。重庆隆迪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系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企业,作为当地生产塑料及橡胶类制品的知名企业,产品销量一直处于同行业前列。为引入重整资金,管理人积极与法院、政府进行沟通,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指导下,最终由九龙坡区政府下属平台公司出资近一亿元,整体收购企业全部厂房和土地,帮助企业筹集资金用于清偿债权、回租厂房及生产经营,待企业回到经营正轨后向平台公司逐年回赎资产。
图为总经理张海先生为企业提出经营思路
设置小额债权组,各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此外,重庆隆迪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存在中小额普通债权人数多,清偿率低,对立情绪大。管理人基于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制定债权清偿方案:对普通债权人债权金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部分一次性清偿;普通债权3万元以上部分中的10%在6年内分期清偿,剩余90%可选择“债转股清偿”或在12年之内“现金清偿”。最终,各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于2017年12月8日裁定批准重庆隆迪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重整计划,终止三家公司重整程序。
该案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评为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6~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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