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下午,四川盛豪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答疑会在管理人的组织下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30日裁定受理四川盛豪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豪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2019年3月26日,原管理人辞去职务。2019年6月22日,遂宁中院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盛豪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后,多家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初步接洽和协商,包括重庆新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朗诗地产重庆公司等。为切实解答各意向投资人的疑问,管理人组织召开了本次答疑会。会上,管理人首先针对前期收集的各意向投资人的疑问做了统一解答,然后由各意向投资人自由提问,管理人针对提问一一作出解释回复。会后,管理人将尽职调查所需资料汇总打包,分别发送给各意向投资人。
此次答疑会的顺利举行,使得各意向投资人对盛豪公司的现状有了更为全面客观的了解,也增强了管理人与各意向投资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为盛豪公司的重整工作带来了希望和曙光。我们相信,在遂宁中院的指导监督下,在政府的支持和各意向投资人的配合下,盛豪公司的重整工作将有序高效推进,并最终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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