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上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何庭长、白法官、甘法官一行到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就重庆罗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进行现场指导。
重庆罗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早于2015年被涪陵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原管理人以罗林公司资产能够清偿全部债务且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由,在一债会后申请驳回罗林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彭水县人民法院管辖,2018年2月22日,彭水县人民法院受理罗林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由于罗林公司长期停止经营,法定代表人死亡,职工全部离职;锦绣阁项目存在违法建筑;电梯及附属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供水、供电、消防等均未完工等原因,在购房户入住长达7年的时间里,因锦绣阁项目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拆迁还房房屋及已售出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债权无法清偿等原因,购房户多次上访,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因无合适的解决方案,本案也成为一个“老大难”案件。
管理人进场后,经实地调查研究制定了清算工作思路,并得到了政府、法院的高度认同,在政府专班的协助配合、法院的指导下,顺利推进了房屋结构安全性质量鉴定、供水、供电、消防的整改完善,财产调查、债权申报及审查、财产管理等工作,为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做好了全部准备工作。
为使财产调查、债权审查、财产管理等方案更贴近罗林公司实际,并解决管理人在清算工作中反应出来的问题,从而确保一债会的顺利召开,2020年7月8日,本案主审法官彭水县人民法院何庭长、白法官、甘法官等一行亲临管理人办公室,就本案的债权审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锦绣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及一债会后工作的开展等与管理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现场指导工作。
会后,管理人通过梳理讨论事项,形成罗林管理人后续工作备忘录。接下来,管理人将依据备忘录安排组织实施下一步清算工作,我们相信,在彭水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在政府专班的大力支持下,罗林公司破产清算案将严格依法快速推进,为政府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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