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同意,由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担任管理人的重庆伟塑包装有限公司(重庆华美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
由于债务人属残疾人福利企业,其职工残疾人较多,为便于其职工按《破产法》行使其参会、表决权,合法维护自身利益,减少参会职工书面表决的费用,同时,兼顾表决会减少对债务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管理人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0点,在债务人所在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债务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职工债权组书面表决会。
管理人在本次职工债权组集中书面表决会会议现场全文公示了债务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参会职工身份进行了逐一审核,并在现场解答参会职工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职工债权清偿方案等问题。
经统计:本次职工债权组表决,应参会表决的职工人数为106名,涉及的职工债权金额为611,465.75元,参会投票的票数为91票,有效表决票数为76票,其中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72票,占应参会表决比例67.92%,占参会人数的100%。同意票数所涉及的职工债权金额为436,841.28元,占职工债权金额比例为71.44%,占参会人数的比例为94.73%;不同意人数1人,占应参加表决的职工人数的比例为0.009%,占参会人数的比例为0.013%;不同意的职工债权金额为4,346.72元,占职工债权的比例为0.007%;选票填写错误造成表决票弃权的人数为3人,占应参加表决的职工人数的比例为0.028%,占参会人数的比例为0.039%;弃权涉及的职工债权金额为2573.94元,占职工债权的比例为0.004%。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出席职工债权组的职工债权债权人94.73%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1.44%的,职工债权组已表决通过债务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
本次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预示着债务人合并重整案在法院、管理人的努力推动下,实质性的又迈出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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