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上午,重庆兴林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林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共计有四十余家本案债权人出席会议。
图为债权人会议现场
兴林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8日裁定受理了债权人的申请,并于同日指定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担任兴林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图为管理人作现场工作报告
会上,管理人在公布《债权人到会情况报告》后,向债权人会议通报了兴林公司破产案的基本进展情况。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管理人工作报告》和《债权审查报告》,并向本次债权人会议提交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就方案中涉及的管理财产的具体方式、破产财产的变价原则、变价方式、流拍情况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与方案,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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