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3日上午,重庆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案债权人、债务人和职工代表90余人出席会议。
天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相关债权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天宇公司破产清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日裁定受理了债权人的申请,并交由九龙坡区法院审理。九龙坡区法院于2018年4月25日指定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天宇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会上,管理人在公布《债权人到会情况报告》后,通报了天宇公司破产案的基本进展情况,随后向债权人会议作了《债权审核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法院合议庭在会上宣读了《宣告破产裁定书》,标志着天宇公司正式进入清算程序。
管理人向本次债权人会议提交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就方案中涉及的管理财产的具体方式、破产财产的变价原则、变价方式、流拍情况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两个方案,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成功召开是天宇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关键环节。管理人将在法院和债权人监督下,继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忠实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好天宇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实现天宇公司破产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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