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管×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债务人名称)担任×××(债务人名称)一案的管理人。
本案的债权申报期限经××人民法院确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户债权人申报×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税款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普通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
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管理人认为成立的的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税款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普通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
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管理人认为不成立的的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主张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税款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普通债权共×户,总额为人民币×元。
另经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共×笔,总额为人民币××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特此报告。
(管理人全称)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
1、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2、债权申报登记册及债权表一份。
本文书格式“摘自《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和《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适用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