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管字第×号
一、变价原则
阐述本方案确定的财产变价原则。
二、破产财产状况
分别列明经审计、评估的破产人货币(有价证券)资金、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对外债权、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破产财产状况。
三、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分别列明各类破产财产的处置措施:
(一)对外债权、对外投资的处置
1、经调查后发现确无追回可能或追收成本大于债权本身的,报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予以核销处理。
2破产人的债务人已破产,依法申报债权。
3、其他对外债权、投资的处置方案。
(二)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
一般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变价。需要采取拍卖方式之外的变价措施的,列明相应的变价措施。
(三)其他破产财产的处置
四、变价预备措施
对拟公开拍卖的财产遭遇流拍时预备处置措施。
五、设定担保权的特定财产的变价处置方案
本文书格式摘自“《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和《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适用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