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破产财产中间分配用)
发布日期:2018-01-30 11:37 文章来源:重庆海川资产服务
(××)×破管字第×号
×××(破产人名称)债权人: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年××月××日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年××月××日经××人民法院(   )×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共实施×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次分配,确定于××××年××月××日实施(列明分配实施办法)。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列明不同清偿顺序债券的分配总额)。
       另有分配额人民币×元,因___________(列明提存原因),暂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管理人全称)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本文书格式摘自“《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和《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适用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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