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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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劳社函〔2000〕35号 市经委 目前,一些即将破产的企业纷纷询问,1986年10月1日前。参加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试点的企业招收的合同制职工,是按原固定工的政策,发给一次性安置费,还是按1986年10月1日后招收
  • 渝劳社办发〔2006〕20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企业临时工工龄计算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期间,经
  •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社会保险分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
  • 渝人社发〔2009〕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
  • 渝人社发〔2013〕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缴费的问题,根据《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
  • 渝办发〔2010〕2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
  • 渝府发〔2006〕1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以
  •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文 号:渝府发[2000]48号 发布日期:2000-6-28 执行日期:2000-7-1 万州、黔江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2月23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
  •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
  • 重庆 成都 贵阳 福州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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