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7日作出(2021)渝05破申4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天来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来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1月17日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与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天来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债务人资产情况,决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发布招募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天来公司于2000年1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56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214562,住所地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7号第一层,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及餐饮、会议服务等。
天来公司运营的“天来大酒店”集商业、居住、现代产业为一体,是重庆市北部新区“新都市风貌展示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酒店位于北部新区主干道的十字路口,临近江北机场、重庆北站、江北寸滩港以及市内中心商贸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二)经营情况
天来公司主要运营资产为自有商业用房及车位,用于经营“天来大酒店”,另租赁了天来公寓楼三百余套房屋作为酒店客房补充。目前,“天来大酒店”由委托运营方进行经营管理。
(三)资产负债情况
天来公司主要资产为酒店所在建筑楼,该楼共26层,包括负1层车库及地上25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42146.44平方米,均已设立多重抵押登记。根据天职业字[2022]24748号《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0月27日,天来公司资产总额122,878,335.01元、负债总额3,056,873,277.24元、净资产总额-2,933,994,942.23元。根据神州资评(2022)第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天来公司资产在2021年10月27日的评估总价值为674,463,725.20元。
经管理人审查、调查,初步确认290家291笔债权,确认债权总额约29亿元;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暂未确认5家5笔债权,暂未确认债权总额约35亿元。
注:天来公司资产、负债的最终金额以审计和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结果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一个意向投资人身份参与报名,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其综合条件应满足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联合投资的需确定一名投资者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者处理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务,所有重整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和权利义务。
三、招募及报名流程
(一)招募开始时间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招募及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管理人不予退回。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6月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处,同时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在前述期限内,若初步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配合其启动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自然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
7.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然人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产可快速变现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8.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
9.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上述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摁印或盖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通过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将有权参与后续的投资人评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四)提交投资方案
管理人初审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应于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投入期限、经营方案等。
(五)确定投资人身份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将组织评审。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的,评审人在法院的监督下应审查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符合条件的,于2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另行制定意向投资人的评选规则,并在评选后2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
四、报名保证金说明
1.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当日缴纳报名保证金20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并备注投资保证金。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天来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杨家坪支行
账号:123914018410505
2.对于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选定投资人后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对于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达到本公告招募条件仍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选定投资人后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正式评选《重整投资方案》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5.意向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如其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定金不予退还。
6.中选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7.中选投资人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后,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履约定金。
8.管理人未能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方协议书》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定金无息退还。
9.如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书》约定的金额和支付节点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履约定金,不予退还已经支付的投资款,解除与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书》,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五、保密条款
对入围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标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债务人资质等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特别提示
1.上述天来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不包括国网重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权的中央空调、电梯、热水锅炉、配电设施等资产价值,该项资产部分已添附于天来公司房屋建筑物。
2.若有2家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下将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竞标金额与时间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评选规则。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4.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5.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招募文件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452635440
联系邮箱:565633594@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7号天来大酒店506
天来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