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江置地有限公司意向投资方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7 10:32 文章来源:

2018年810日,重庆市东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重庆龙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置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有盘活资产清偿债务的基础,有重整希望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龙江置地公司破产重整。2018910日,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受理债权人对龙江置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交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2018112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做出(2018)渝01136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和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龙江置地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龙江置地公司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和保障龙江置地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企业工商登记情况

龙江置地公司于2013723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巴南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相关资质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0736623040。法定代表人刘辉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工商登记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富城路884幢附34号。

(二)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渝地(2013)合字(巴南)第29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龙江置地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组团T分区T03-3/02T03-4/02号面积为9967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商业商务用地。

龙江置地公司自成立以来只在上述地块开发了一个项目——万象城市广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美大道92号,总建设规模约32.3万方。目前,开工建设面积约15.7万平方米,预售房产面积39347.08平方米。

(三)债权审查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管理人初步确认的债权金额297,102,858.00元(本金187,043,690.84元),待确认债权债权金额633,245,249.08元(拟确认债权本金约4.25亿元),购房款、代收税费为5672.25万元,及配套费17,494,551.60元等。最终确认债权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意向投资方报名须知

(一)意向投资方的基本要求

1、意向投资方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人,拥有与龙江置地公司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方需承诺:无重大诉讼纠纷,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意向投资方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方可以联合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方,其综合条件应满足意向投资方的基本要求,联合投资的需确定一名投资方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者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和权利义务。

(二)报名文件

意向投资方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向管理人递交以下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后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向投资方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均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文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三)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方拟参与龙江置地公司重整的,应于报名日期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报名保证金。确定为重整投资方后,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缴纳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投资保证金。

户名:重庆龙江置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831000788015000004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南坪支行

2、意向投资方被管理人确认为龙江置地公司重整投资方后退出,或不按投资协议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龙江置地公司投资资格。

3、意向投资方未被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投资方的,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三、重整投资方的确定

意向重整投资方在报名后有权查阅与龙江置地公司资产、负债及与破产程序相关所有资料,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重整方案至少包括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共益债务清偿方案及龙江置地公司经营方案等。

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意向重整投资方提交的重整方案确定最终重整投资方。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2、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万象城市广场接待中心;

3、联系人:夏珺,联系电话17320315257

五、保密义务

1、管理人承诺对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方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予以保密,报名材料仅在管理人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相关范围内予以披露。

2、报名意向重整投资方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龙江置地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2、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方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需要了解进一步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重庆龙江置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O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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