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于2013年9月24日依法受理白翰荣申请重庆渝北高合金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13年12月17日指定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重庆渝北高合金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的清算组。
重庆渝北高合金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重庆渝北高合金钢有限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12号金华苑C-14-5;联系人:黄程;联系电话:65203596、 13983716708)申报债权。重庆渝北高合金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重庆渝北高合金钢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