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自在城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发布日期:2023-09-14 10:46 文章来源:

太和自在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经南宁市通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8月24日备案登记,受理对太和自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公司)预重整的申请,确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担任太和自在城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债权申报


太和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9月25日前,通过线上申报及邮寄材料方式或线下递交方式向辅助机构申报债权。申报前需仔细阅读附件3的《债权申报指引》,按要求填写附件4的《债权申报文件》并加盖公章或捺印,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申报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8月24日,后续太和公司如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正式重整,已在预重整阶段申报的债权无需再另行申报,涉及利息的债权,由管理人依法追加计算利息至正式重整受理日。

二、关于债权人会议


预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初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一)核查债权;

(二)听取预重整辅助机构工作报告,监督辅助机构工作;

(三)了解债务人情况以及与重整计划草案相关的信息;

(四)选任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确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对重组协议等需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三、债权申报地址及辅助机构联系方式


辅助机构名称: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青秀万达广场甲3栋1112室(邮政编码530000)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13807710353


特此公告


          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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