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上午10时,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路桥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重庆破产法庭第三法庭顺利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网络(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相结合的模式召开。
会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本案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指定重庆市南岸区永道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依法向债权人会议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状况报告》以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时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报告》《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权人委员会设立的报告》进行审议。鉴于涪陵路桥公司部分债权人因内部审控流程而无法立即进行现场表决,本次管理人采用线上和线下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将继续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高效且有序推进破产程序,切实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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