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亨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盐源县王家河坝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盐源县黑水河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意向买受人
发布日期:2023-09-14 10:22 文章来源:

盐源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7日分别作出(2022)川3423破申2号、(2022)川342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边县宏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盐源亨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以及盐源县王家河坝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王家河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2022)川342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传华、谢洪等人对盐源县黑水河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水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2年8月24日,盐源县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2)川3423破3号、(2022)川3423破2号、(2022)川3423破4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亨达公司、王家河坝公司、黑水河公司的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人现根据案件需要公开预招募意向买受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企业及主要资产概况

(一)盐源亨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3759741904N

法定代表人:余建平

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股东:余建平、四川新力诚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亨达公司名下拥有金河菜园子电站,于2004年建成投入使用。电站位于四川省盐源县平川镇骡马堡村,装机容量为2*2000kW,年利用小时数为6711小时,水轮机型号HL90/054-WJ-71,发电机型号SFW2000-6/1430,电站主厂房建筑面积272.89平方米。


亨达公司名下现有实物明确、产权清晰的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土地权

证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

位置

面积㎡

用地性质

土地用途

1

盐国用(2009)第3424号

金河菜园子电站土地

盐源县平川镇骡马堡村4.5组

5,438.00

划拨

水利设施用地

2

盐国用(99)第02137号

金河乡政府电站

_

370.84

_

电站、住宅

3

盐国用(99)第02136号

金河乡政府电站

_

266.57

_

电站


(二)盐源县王家河坝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3699189539Q

法定代表人:岳万江

注册资本:671.7万元人民币

股东:盐源亨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亨达公司已回购股权,暂未办理过户)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王家河坝公司名下拥有王家河坝电站和油房沟电站。其中,王家河坝电站位于四川省盐源县平川镇王家河坝村,装机容量2*2000kW,年利用小时数4224小时,水轮机型号HLA630-WJ-88,发电机型号SFW2000-10/1730,电站主厂房320.16平方米。油房沟电站位于四川省盐源县平川镇平川河左支油房沟,装机容量2*2000kW,年利用小时数4185小时,水轮机型号CJA475-W-100/27011,发电机型号SFW2000-10/1730,主厂房建筑面积326.44平方米。


经管理人向盐源县自然资源局及盐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王家河坝公司的土地及房屋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但王家河坝电站于2005年6月7日获盐源县国土资源局(现更名为盐源县自然资源局)批复的《盐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王家河坝电站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该意见载明王家河坝电站拟占用土地2,693m2,该预审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在选址地点和用地规模及用途不变的情况下,两年内有效;油房沟电站于2009年12月28日获凉山彝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现更名为:凉山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批复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油房沟二级电站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该意见载明,油房沟二级电站拟申请占用土地7,453m2,预审意见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上述预审批文件均已过期,能否顺利办理电站变更手续及相关产权证,以当地政府部门为准。


另据管理人调查,2022年4月19日,王家河坝公司为攀枝花市盐边县天友汇通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友汇通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编号为:16796304002046528800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该证明载明:登记期限32个月,登记到期日2024年12月18日,主合同号码为2018年4月2日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主合同金额8,64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2014年7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质押财产价值23,241,828元。质押财产为王家河坝公司拥有并经营管理的王家河水电站、油房沟水电站收费权。该电站收费权已产生的应收账款为王家河坝公司于2019年1月销售给国网四川盐源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应收款,销售合同编号为SGSCYY007XGS1900010,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4月19日,王家河坝公司还为盐边县宏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缘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编号为16796118002046508136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该证明载明:登记期限33个月,登记到期日2025年1月18日,主合同号码为2018年4月2日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主合同金额33,454,697.26元。其余内容与天友汇通公司动产担保登记证明一致。


(三)盐源县黑水河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3MA62H22T8U

法定代表人:李清国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亨达公司(盐源县法院已裁定左再付、严祥斌二人持有的黑水河公司股权归亨达公司所有,暂未办理变更登记)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黑水河公司名下拥有黑水河二级电站(米寨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盐源县巴折乡,装机容量3*8000kW,年利用小时数4421小时,水轮机型号CJA475-L-125/4*11.5,发电机型号SF8000-10/2860。


经管理人向盐源县自然资源局及盐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黑水河公司的土地及房屋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但黑水河二级电站于2005年6月7日获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批复的《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黑水河二级电站工程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载明,项目拟用地总规模26,447m2,预审意见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上述预审批文件均已过期,能否顺利办理电站变更手续及相关产权证,以当地政府部门为准。


2017年1月25日,黑水河公司为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支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质押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03317312000399817236。登记证书载明:登记期限7年,登记到期日为2024年1月24日,主合同金额为4900万元,质押财产价值11,458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17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3日,质押财产为黑水河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电费收入及经营收入


2021年10月14日,黑水河公司为宏缘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11659435001606845048。登记证明载明,登记期限192个月,登记到期日2037年6月14日,主合同金额33,454,697.26元,质押财产价值294,607,922.19元,质押财产为黑水河二级电站收费权。


2021年11月2日,黑水河公司又为天友汇通公司作了编号为11661114001641022912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登记证明载明,登记期限192个月,登记到期日2037年6月14日,主合同金额8,640,000元,质押财产价值294,607,922.19元,质押财产为黑水河二级电站收费权。


(四)近五年发电量及电费收入

电站

年份

发电量(万千瓦时)

电费

收入

(万元)

金河电站

2018

2572.32

565.76

2019

1766.36

344.05

2020

2159.3

444.72

2021

2043.5

428.39

2022

1879.32

356.81

王家河坝

电站

房沟

电站

2018

2210.67

415.47

2019

2056.71

314.33

2020

2020.64

326.31

2021

1657.71

266.9

2022

1569.29

254.28

黑水河二级电站

2018

11100.94

2359.71

2019

7941.04

1640.35

2020

9935.77

2191.49

2021

9059.6

1951.53

2022

7646.82

1710.04





行业具有发展前景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的发电目标,要求加强四川等地的电网网架结构,提升丰水期通道输电能力,保障水电丰水期送出,充分发挥水电既有调峰潜力,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水电灵活调节能力,支撑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在国家鼓励支持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扶持下,水电行业具有发展前景。




招募方案

(一)报名须知

1.本次招募的目的是向潜在意向买受人推介优质资产,力争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并不作为正式招募程序,不确定唯一意向买受人。


2.意向买受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买受人可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提出相应的收购方案,收购方案内容需包括以下内容:

(1)收购方式。如意向买受人希望通过重整方式收购,可以写明意见;

(2)报价。如希望通过清算拍卖收购,需对分别对三家电站的资产进行报价,如希望通过重整投资收购,需对分别对三家企业进行报价;

(3)付款方式。需明确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需明确付款比例及条件;

(4)资金来源。需对收购资金来源作出说明,自有资金或融资等。

(5)意向买受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4.意向买受人,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持有效主体资格材料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材料。


5.意向买受人尽职调查前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6.后续案件如拍卖资产或者由清算程序转重整程序,管理人会对报名的意向买受人优先通知。


7.意向买受人在尽职调查后作出的商业决策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意向买受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以进一步洽谈沟通或实地走访考察。


管理人联系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下顺城街新世纪大厦五楼;联系人:贾律师,联系电话:18580145720。


盐源亨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盐源县王家河坝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盐源县黑水河二级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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