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实施与完善
发布日期:2018-02-01 15:58 文章来源:
2009年6月1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两周年之际,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日报周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我公司承办,西南政法大学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西南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协办的“破产法实施疑难问题学术研讨会”在重庆戴斯大酒店隆重召开。会议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刘敏,重庆市三中院、沙区法院和涪陵区法院的领导、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开国、石慧荣、汪世虎、曹兴权,以及重庆市国资委和三大控股集团的老总等数十位破产法专家和事务工作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刘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唐文、法制日报周末代表分别为本次会议致辞,对与会嘉宾参加本次会议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
本次研讨会就新《破产法》实施两年来,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从学术及实务的角度进行研讨,主要围绕破产案件审判的难点,破产程序启动难的症结和对策,如何发挥政府在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四个议题展开。
本次研讨会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经验分享、问题分析和意见互动的重要平台。与会嘉宾对新破产法实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会议气氛轻松、和谐,大家畅所欲言,顺利的完成了预定的会议议题,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本次破产法实施疑难问题学术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无疑将对正确地理解破产立法与司法的原则、实施新旧破产法的衔接、促进破产法的完善与进步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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