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曾用名重庆铝厂,创建于1958年,是以重熔电解铝冶炼及铝加工为主的生产经营企业,原属重庆市冶金工业管理局,现隶属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新山村8号;法定代表人:易智民;注册资本:伍仟肆佰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电解铝锭、汽车货运等。
铝业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呈连续状态,2006年12月29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2006]21号《关于下达九江船用机械厂等201户企业破产项目的通知》,将铝业公司列入国家计划破产项目。铝业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08年8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交由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法院管辖。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28日以(2008)綦法民破字第3-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铝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审计报告》,铝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126.29万元,负债总额为26514.79万元,所有者权益-18388.5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23637.82万元。审计调整后的资产负债率为326.28%,已资不抵债。2009年1月4日綦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08)綦法民破字第3-1-2号民事裁定书,宣告重庆铝业有限公司破产。
管理人聘请了我公司全程进行破产清算工作。我公司在接受聘请后,立即进驻企业,展开破产清算工作,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的所有资料及资产,对破产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核,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审核。截止2009年2月20日,管理人共接受债权申报33家,申报债权总金额257,825,190.79元,审查后,确认债权总金额253,300,682.31元。
现铝业公司债权人会议已召开完毕,通过了我管理人制定的债权表及财产分配方案,并着手破产财产处置及分配工作,已完成全部分配。
在全面负责地完成上述工作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铝业公司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