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上午九点半,重庆华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岗公司”或“债务人”)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沙坪坝法院”)第23法庭顺利召开。
沙坪坝法院于2018年10月19日裁定受理华岗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3月29日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与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华岗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提议召开,由债权人会议主席授权管理人召集并主持,共有 104 家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三项议程:(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2)核查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3)审计并表决华岗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会上,管理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或答复。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方式为表决票记名表决,分为会前、会中与会后表决。在沙坪坝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下,管理人代会前表决的债权人将表决票投入相应债权组的表决箱。继而,各组债权人依次走向主席台前进行投票。债权人申请会后表决的,在本次会议结束后15日内签署表决意见并将表决票回寄给管理人。表决期间届满,管理人统计各债权组表决情况后及时将表决结果报告沙坪坝法院、通报全体债权人。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得益于沙坪坝法院的悉心关怀与全体债权人的大力支持。管理人将继续在法院的指导下、在债权人的监督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顺利推进华岗公司重整案的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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