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上午九点半,由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与中豪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的重庆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翔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渝中区法院”)第34法庭成功召开,顺利推进了破产企业的案件审理过程。
图为签到现场
本次会议由管理人提议召开,由债权人会议主席授权管理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共计189家债权人到会,到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595,196,409.94元。
图为债权人会议现场
会上,管理人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以及《关于提请人民法院临时确定债权额的申请》,并对《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选举债委会成员》以及《对外应收债权处置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还就债权人、业主普遍关心的《车位认购协议》问题做了充分说明。
图为管理人作工作报告
此外,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还包括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会上,债务人及管理人就《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释说明。由于部分债权人无法现场表决,管理人已告知其在2019年4月17日前提交表决票,否则视为弃权。《重整计划草案》是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每一位债权人应当享有行使的权利。在议程问答环节,管理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回答,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
图为债务人进行草案解释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发挥了破产法律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公平保护各方权益、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会议结束后,管理人还将一如既往地有序开展各项有关工作,以确保本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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