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人民法院):
×××(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因_________,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 )×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 )×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贵院于××××年××月××日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人名称)对×××(债务人名称)申请强制执行一案,案号为××××,执行内容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单贵院至今尚未中止对××(债务人名称)的执行,____________(简述案件执行状态)。现特函请贵院裁定中止对×××(债务人名称)的执行程序。
特此告知。
(管理人全称)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
1、破产申请受理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管理人指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强制执行案件相关资料(执行依据、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复印件一套;
4、破产案件受理法院联系方式: ;
5、管理人联系方式: 。
本文书格式“摘自《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和《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适用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