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管字第×号
一、 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简述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户数、各类债权总额等基本情况。另行制作《参与分配债权人表》,详细列明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债权性质与债权额等情况。
二、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分别列明货币财产和非货币财产的变价额。直接分配非货币财产的,列明非货币财产的估价额。
三、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和数额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的清偿情况
列明各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数额,包括已发生的费用和未发生但需预留的费用。人民最终确定的管理人报酬及收取情况须特别列明。
(二)破产债权的分配
列明剩余的可供分配其他债权的破产财产数额,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清偿。分别列明每一顺序债权的应清偿额、分配额、清偿比例等。
四、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一般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帐号,实施转帐支付,或者由债权人领取。
(二)分配步骤
列明分配次数和时间,拟实施数次分配的,应当说明实施数次分配的理由。
(三)分配提存
列明破产财产分配额提存的情况,以及提存分配额的处置方案。
五、特定财产清偿方案
(一)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情况
(二)可供清偿的特定财产总额
列明特定财产的变价总额。
(三)特定财产清偿方案
特定财产清偿方案。特定财产不足分配所以担保债权的,还应列明未受偿的担保债权数额。
附:《破产债权清偿分配明细表》
本文书格式摘自“《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和《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适用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