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优秀法律文书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1 16:12 文章来源:
       为提高执业水平,提升员工职业素质,公司决定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现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优秀法律文书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设一等奖、二等奖各一名,三等奖二名。一等奖奖金6000元,二等奖奖金4000元,三等奖每名奖金2000元。
       2、参与评选的文书必须是在执业过程中为案件需要写作的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论证报告、方案设计、标书、审查报告、情况反映、诉状、代理意见、回复意见、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结案报告等。
       3、首次评选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
       4、本次评选的范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的法律文书。
       5、法律文书的评选秉承“宁缺勿滥”原则,达到标准的予以奖励,未达到标准的,奖项空缺。
       6、文书为个人撰写的,以个人名义报名,文书是多人共同完成的,可以共同报名。
       7、每位员工可以同时申报最多两份文书,但在同一次评选中只能占据一个奖项。共同申报的除外。
       8、为调动大家参与评选的积极性,首届评选要求副理以上人员必须至少申报一项,可以共同申报,但副理和副理以上人员共同申报的须申报两项以上。
       9、文书评定由董事并邀请外部专家完成。
       本通知自下发时起执行。



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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