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来宾中丝茧丝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5日作出(2022)桂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来宾中丝茧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丝茧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9月13日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为中丝茧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定中丝茧公司截至2022年7月25日,尚欠113名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3,359,221.96元(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年11月1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如无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管理人申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管理人地址:广西省来宾市兴宾区居家四季酒店518号房,联系人:何先生、朱律师,电话:18577096506、13637811959。
特此公示。
广西来宾中丝茧丝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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