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3日上午,重庆钢铁集团热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案的债权人、我公司总经理张海先生以及其他管理人工作人员均予出席。
债权人会议上,在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主持下,会议人员主要听取了《管理人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预案》,就债权人较为关心的问题,管理人作出详尽解释。经依法表决,管理人提交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获得通过。
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共同努力和精心准备下,重庆钢铁集团热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