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等3家破产重整案
发布日期:2018-02-06 11:23 文章来源:未知
       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公司”)于2002年登记设立,住所地位于福州滨海工业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75072万元,是福州地区最大的钢铁企业。受国际、国内钢材市场低迷,以及国家宏观经济结构调控的影响,加之自身经营方针、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鑫海公司资金链断裂,深陷债务泥淖。鑫海公司于2015年下半年全面停产,原职工集体信访讨薪、十几家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纷纷起诉、主要资产被先后三十多轮查封冻结,已严重影响地方社会关系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2017年7月26日,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乐法院”)以(2017)闽018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鑫海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福州松下港鑫顺仓储有限公司、福州鑫航资源利用创新有限公司系由鑫海公司实际控制,在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等方面与鑫海公司高度混同。2017年9月1日,长乐法院裁定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鑫海系公司”)进行合并重整。
       海川公司于2017年8月受聘担任鑫海系公司合并重整方——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顾问,全程为其参与鑫海系公司重整程序提供顾问服务,并在短短5个月时间内帮助其完成重整程序。
       我们协助管理人审查确定、并经长乐法院裁定确认的鑫海系公司无异议债权共计*笔。其中,确认普通债权*笔,确认债权金额*元;确认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笔,确认债权金额*元;确认税款债权*笔,确认税款债权金额*元。配合管理人调查核实职工债权*笔,债权金额*元。
       我们积极协助重整方参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政府及法院等各方磋商谈判,并最终如期提交各方满意的《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鑫海公司特殊的行业资质与重整价值,我们反复论证、起草完成的该《重整计划草案》采用出售式重整模式。即,由重整方出资收购鑫海系公司全部资产及权益,并按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提供资金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2018年1月3日,鑫海系公司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该草案获得各表决组高票表决通过。
       2018年1月13日,长乐法院以(2017)闽0182破1号之九《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鑫海系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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