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系列破产案清算服务
发布日期:2018-02-06 11:40 文章来源:未知

       重庆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特钢集团)是建国前成立的特大型工业企业,有“西南一切工业之母”的美誉,在西南地区以至于全国都有极大的影响力。但在1997年出现巨额亏损,1998年全线停产后,特钢集团便陷入了举步维艰的窘境。由于牵涉其下属33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承载了二万余人的在职和在册职工,背负了近50亿元的债务,资产负债率高达170%,特钢集团不得不走上破产清算的道路。
       2005年6月2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中院)发布了特钢集团的破产受理公告,同时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鉴于该破产案情况复杂,社会影响深远,政府于7月4日成立了专项破产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任组长,市国资委、经委一把手任副组长,统一安排、配合特钢集团的破产进程。清算组在与法院充分协商后,最终决定聘请我公司负责此案的具体清算事务,从专业性、稳定性和创新性上严把关,以求平稳地完结特钢集团破产案件。
       我公司在受聘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投入工作,在短时间内掌握了特钢集团的相关信息资料,对其企业概况有了清晰的了解。随即展开对特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完成债务清理和甄别40多亿元,接待债权人70余家,查明相关往来数千宗;完成债权清理17亿余元,涉案债务人数百家;完成了6项专门费用的清算,涉案数万人次,金额上亿元;同时对特钢集团33家下属子公司中的15家独立法人企业进行了清算,并协助清算组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破产财产处置方案,为后来圆满地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奠定了基础,成功地平衡了企业、职工、其他方的利益关系,减小了特钢集团破产的社会负面影响。
       我公司在特钢集团系列破产清算案中,克服了债权债务关系冗杂、业务往来久远等一系列困难,在数十家破产企业的关系中理清了头绪,平衡了相关方的利益,达到一致步调、整体成功,获得了法院、市政府及清算组多方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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