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是重庆市涪陵区知名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五百万美元,主要经营生产、销售陶瓷产品及装饰业务。公司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中外合资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得到了市场的一致认可,为涪陵地区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致使年年亏损,截止2007年4月25日,企业资产总额为384,144,586.02元,而负债总额达685,158,234.64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78.36%。
2006年5月8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涪陵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债权人涪陵工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公司申请大华公司破产一案。2007年9月3日涪陵区法院依法指定我公司为该案的破产管理人。
我公司在接到法院指定后,立即进驻该破产企业,投入到清算工作中。针对大华公司的具体情况,我管理人制定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已经全面开展了对破产企业资料和资产的接管工作;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逐一审查,审查结果已经初步确定,接受债权申报总额897,638,122.7元,确认债权总额492,261,089.1元;该案清算方案已趋于成熟。
现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三次债权人会议已召开完毕,通过了我管理人制定的债权表及财产分配方案,并着手破产财产处置及分配工作,已完成全部分配。
在全面负责地完成上述工作后,2009年11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了大华陶瓷有限公司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