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2017年7月26日,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鑫海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同年9月8日,作出鑫海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裁定。2017年10月10日,鑫海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预期效果。
图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2018年1月3日上午,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在长乐新区体育馆主持召开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福州松下港鑫顺仓储有限公司、福州鑫航资源创新利用有限公司(下称“鑫海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本次《重整计划》采用出售式重整模式,由重整方出资收购鑫海系公司全部资产及权益,并按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提供资金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鑫海系公司合并重整案,是《破产法》实施以来,福州地区规模最大、债权债务关系最复杂的重整案件。我司担任鑫海系公司重整方顾问以来,积极协助重整方参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政府及法院等各方磋商谈判,最终如期提交各方满意的《重整计划草案》,极大地推动了鑫海系公司重整进程。此案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